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12月30日下午,《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启动仪式暨“泰有礼”道德讲堂总堂活动现场在泰州市政府南广场举行。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胜梅出席活动并讲话,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泰州市文明办主任殷俊,泰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徐生炉,泰州市城管局局长孙桂银,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副主任陈怀荣,泰州市文明办副主任刘文杰,海陵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燕,全国道德模范何健忠,各市(区)文明办主任,市级机关干部职工、街道社区居民代表参与活动。

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胜梅致辞 摄影 陈星

活动现场 摄影 陈星
据了解,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倡导文明行为,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泰州市制定了《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结合泰州市实际,从健康生活、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区文明等方面进行规范约束,重点治理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不文明行为;以立法形式鼓励公民参与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创设了关于乱发广告、高空抛物、广场舞扰民、不文明饲养宠物等方面的罚则,督促公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全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塑造良好城市形象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启动仪式 摄影 陈星

现场相声表演 摄影 陈星
《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主要部门和地区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 ,泰州市道德模范代表全国道德模范、泰兴市江平路邮政支局支局长何健忠上台宣读倡议书。
《条例》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还举行了“泰有礼”道德讲堂总堂活动,分别围绕省身、唱歌曲、学《条例》等七个环节展开精彩的节目,让现场观众掌声连连,现场的学《条例》有奖问答也吸引了大批参与者。(文 赵春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