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泰州市姜堰区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人民调解员李益恒首次利用微信视频通话功能,远程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成功将矛盾化解于诉前。
近日,被告汪某驾驶轿车与原告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原告受伤。考虑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被告在杭州,为减轻当事人负担,李益恒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线上平台,被告汪某、保险公司和李益恒通过屏幕实现三方“面对面”互动,仅仅7分钟,双方即顺利达成一致意见。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姜堰区司法局扎实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建设,围绕加强无缝对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完善公调、诉调、访调、仲调等对接机制,与区法院联合制定《驻法院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法院分中心聘请6名人民调解员、4名书记员。截至11月30日,姜堰区法院受理家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债务纠纷等共6832件,一审收案率同比下降14.78%,通过非诉方式化解1008件,同比增长1129%。(文 常晨 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