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办好每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11月20日, 江苏省检察院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翔介绍赣榆区院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李翔介绍,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坚持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该院还引入心理疏导机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矛盾较深、情绪化严重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以平和理性的心态处理矛盾纠纷,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公正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向法庭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2014年以来,该院共和解不批准逮捕案件177件,和解不起诉案件23件。2019年10月底,赣榆检察的相关做法得到了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以及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的一致赞同。
据了解,2012年11月,赣榆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就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会商,联合签发《关于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意见》。四家单位又于2017年完善会签《关于进一步深化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实施办法》,统一轻伤害案件办案口径、适用范围、执法尺度;明确亲友、邻里、同事间及未成年人、在校学生、75岁以上老人轻伤害案件等8种适用情形,以及累犯、再犯、情节严重、持械作案等10种可以和解但不影响处罚的情形;明确赔偿金额除加害方自愿支付外,不得超过被害方法定损失3倍的赔偿标准。
赣榆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刁长城、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及省市区三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本次发布会,发布会由江苏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李建奇主持。 (文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