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方案出台 我省各设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定
生态环境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长三角地区2019年和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长三角地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江苏省各设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别为:徐州PM2.5浓度同比下降5%,镇江、宿迁同比下降4%,南京同比下降3.5%,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同比下降3%,泰州同比下降2%。2018年无锡空气环境质量“双达标”,在空气质量方面属于“优等生”,因此《方案》对无锡的PM2.5浓度没有提出要求。
《方案》明确,长三角地区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在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面,江苏省将完成35家、8200万吨产能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江苏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江苏省将推动港口集团码头一体化整合、沿江沿海港口和集装箱码头整合并购,支持集装箱“弃路改水”;2020年10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新华日报 作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