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11月12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新闻发布会。江苏省高院刑一庭庭长刘亚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王蕴分别介绍了工作指南出台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工作指南共十二个条文,主要包括网络“套路贷”的界定,加强对网络借贷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审查、严格司法,防范和打击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等三个部分。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三年多来,全省法院受理涉网贷案件1万多件,有4万余件涉P2P网络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向全省各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法律层面,目前尚无专门针对网络借贷案件的审理规范,对这类案件的处理经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也给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和障碍。
网络“套路贷”由于借助信息网络等新技术手段,具有传播快、范围广、跨区域等特点,受害人数往往众多。违法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很少发生面对面的接触,侵害方式主要表现为通过短信轰炸、P图等精神控制和非法侵害,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工作指南对网络平台主张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上限24%部分利息的,一律不予支持;且网络平台收取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本金金额;对实际年利率超过36%,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文/图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