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南京高淳力推教育综合改革

2019-11-07 16:33:57    来源:南京日报     责编:葛宁远    

  原标题:打破教师“铁饭碗” 试点“区管校聘” 高淳力推教育综合改革,促城乡教育均衡

  南京高淳区桠溪中小学“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日前召开,拉开高淳教育综合改革的序幕。在此之前,高淳区出台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流动工作、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办法等,明确每年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改革落到实处,促进教育资源均衡。 

  暑假第一天,高淳区召开桠溪中小学“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高淳区此次教育综合改革中的多项改革正式实施。据介绍,目前学校已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了岗位,制定了教职工竞聘工作方案。动员大会后,先由教职工提交《岗位竞聘申请表》,经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岗位竞聘。 

  “区管校聘”首先在桠溪中小学试点,为全区推行探索路径。根据时间表,于7月底前完成教师岗位竞聘和组织调剂,8月底前完成流动人员编制、工资关系转移等工作。 

  高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高淳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一些成绩,特别是2019年区中考成绩有了大幅进步,区均分与市均分分差较去年缩小了7.7分,但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短板,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和缺编现象并存。拿桠溪中学来说,实际在岗教职工人数是按生师比应有数的两倍多,严重超编,而桠溪中心小学却因近年来教师大量退休等原因,人员缺口很大。“编制和岗位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该负责人表示。

  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完善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是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高淳区同时出台了《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高淳区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 

  按照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上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高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城区学校骨干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级领导,以及201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等均属于“师资流动”对象。流动方式有互动型(同类学校间)、服务型(从城区到农村)、跟岗锻炼型、镇域内轮岗型、任期培养型5种方式。实施办法不仅明确了教师流动经历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荣誉评选、干部提拔等工作的重要指标,还明确了相关学校教师流动任务要求,今年计划有13名互动型和服务型流动教师和61名镇域内轮岗教师。

  “目前仍存在一些教师不作为的现象,以为‘进了学校就是进了保险箱’,就是有了‘铁饭碗’。”高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出台了实行“区管校聘”学校的教师退出机制。以桠溪中小学为例,在7月20日前的校内竞聘中未能上岗的教师,可以通过组织调剂调整到合适岗位,如果仍未上岗,则进入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不享受增量部分绩效(含专项绩效),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予以解聘。 

  针对部分教师已经具备晋升高级或中级职称资格,但又暂时没有岗位指标的情况,高淳区将出台相关政策,每学年设置10名—20名中高级“特岗”,组织相关教师参加评选,即设立“教师职称周转池”,让特岗教师可以享受同级别职称待遇,从而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特岗”教师实行一年一评,评审不合格则退出。此外,为了促进校长专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高淳区还将研究出台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将校长由“行政人”还原为“教育人”,并与校长绩效考核奖励挂钩。

  高淳区还出台指导意见,提高公办幼儿园具有教师资格证在岗不在编教师的收入,人均每年提高6000元,偏远地区幼儿园的在岗教师每月另有200元补贴。 

  高淳区委书记吴勇强表示,教育是百年大计,也是重要的民生实事,高淳通过一系列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教育动力和活力,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实现优师优教,也为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打下良好基础,从而以教育高质量推动地方发展高质量。 

  自2019年起,高淳区将每年安排500万元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此外,高淳区还将走进高校、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外地名师和中青年教师投身高淳教育事业。(南京日报 记者 胡英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