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10月23日,原告宗章氏诉被告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在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开庭,通过庭审,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当庭撤诉,被告现场为原告办理了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相关手续。
原告代理人诉称,原告解放前被宗某纳为妾,并与宗某、大妻宗崔氏共同生活。2013年7月,生前为如皋黄市乡医院职工的宗某去世,经家庭协商,由宗崔氏从2013年8月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19年2月,宗崔氏去世。原告本人为聋哑人,现已92岁高龄,并双目失明,故要求被告为其发放从2013年8月起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本案审判长、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锦辉庭审中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就是原告与宗某生前是否为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相关内容,即可认定原告与宗某生前为合法夫妻。在法庭陈述阶段,被告认定原告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申领时间为2019年3月,原告表示,同意被告的陈述意见,当庭撤诉。

1953年《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文件 供图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庭审结束后,王锦辉说:“案件中,为了保证当事人利益,我们法庭做了大量的工作,费尽周折,最后通过我的老师在大学资料室找到了这份1953年的文件。”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张志新介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指定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集中管辖。自集中管辖以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800多件,审结1300多件。同时为了充分保障应诉不便的群众更为便捷地行使诉讼权利,让更多的百姓参与旁听,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获得好评。(文 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