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徐秋露 吴哲珺):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耿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起案件中,发现部分犯罪分子利用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集资犯罪活动。为加强对集资犯罪的打击合力,共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该院及时向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风险防控提示函》,推动当地多部门联合开展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排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等上级要求,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认真审查上述案件事实、深入分析犯罪特点的基础上,撰写《风险防控提示函》,具体阐述了风险事实和风险隐患,尤其是对犯罪分子利用商业保理公司的合法形式及新颖性,提升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欺骗性、迷惑性,为非法集资创造便利条件等风险点,逐一进行了列明和解释。此外,针对风险隐患,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出对两家涉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查处、规范经营行为、对其他商业保理公司开展排查等具体的防控建议。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收到《风险防控提示函》后高度重视,于近日发来书面回复,积极落实风险防控建议。落实属地责任,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请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涉案公司进行核查,做好前海自贸区内商业保理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将涉案公司风险信息录入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精准高效监管能力;开展专项排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根据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印发《深圳市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方案》,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税务局等单位,集中清理辖内“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类似《提示函》所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深圳商业保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