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农民可支配收入上半年增长8.6%
省农业农村厅7月22日发布,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6元,增速8.6%,同比增加近千元,增速高于GDP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增速。
2019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创新成为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上半年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6676元,增长7.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1万人,累计转移率达75.8%。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9.20万人,新生代农民工培训8.6万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47万人,新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0家,产业化联合体超350个,带动各类经营主体3000多个。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836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预计实现销售(交易)额近3700亿元,同比增6.1%,带动农户550万户。
激活乡村“沉睡”资源,让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权。土地增值收益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分红,逐步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上半年全省农民财产性收入403亿元,增长1.2%。全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近60%的村(居)基本完成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300万人,量化资产946亿元,累计分红超过148亿元。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土地流转面积3095万亩,占承包地面积的60%。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县级及镇级平台全覆盖,累计交易超800亿元。(新华日报 记者 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