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张全连 ):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仅2018年,江苏全省法院就累计受理案件2165962件,同比增长6.31%。虽然近几年全省司法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需构建一整套完整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最大限度化解潜在的各类矛盾,解决纠纷。
《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提出,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资源,探索构建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非诉讼纠纷化解格局;要有效解决各类非诉讼化解方式发展不平衡、衔接不规范、群众认可程度不高等问题,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
方案强调三方面内容,一是建设“三个中心”,江苏省司法厅主动对接人民法院、统筹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各方面力量,以建设“线下+线上”非诉分流中心、“分调+联调”非诉办理中心、“共建+共享”非诉数据中心为抓手,打造以“多元导入、一体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跟踪监测”为运行模式的非诉讼纠纷化解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立健全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网络,构建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多链条驱动的非诉讼纠纷调处工作体系;二是打造“四大平台”,江苏省司法厅树立一体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做到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刚性和柔性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纠纷、不同化解方式的各自特性,按照分类而治、分类而建的基本思路,打造家事、商事、行政、民事纠纷化解“四大平台”;三是建立“四项机制”,江苏省司法厅聚焦解决“衔接不畅”问题,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为落脚点,坚持协同治理,建立“接案、研判、流转”为一体的案件分流、以“联动和补强”为核心的协同化解、诉与非诉的衔接融通、双向评价的督促考核等“四项机制”,促进非诉讼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协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