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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记者日前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2019年起,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适用金额上限将调至1万元,即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单车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均可进行自行协商。
南京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在驾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可以利用拍照、摄像等手段固定证据后及时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进行自行协商。对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主动撤除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给予驾驶员200元处罚。 (新华日报 作者 陈明慧 宁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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