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朱远明):12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该院发布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具体措施,未来,相关指导意见还将下发至各级法院。
发布会现场 朱远明 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民营经济是江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江苏科技创新的“主动力”,是江苏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江苏省法院将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权益。
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方面,江苏全省法院将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涉企执行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及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完善执行管理机制,健全落实执行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另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机制和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健全裁判规则,统一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裁判标准,畅通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立案服务通道,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审限监管,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