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加强两类乡村学校建设 原则上小学1年级—3年级学生不寄宿
11月21日,金陵晚报记者获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乡村这两类学校的建设管理。原则上小学1年级—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在两类学校布局规划上,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规划发展村庄,单独设置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区,一般在行政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引导学生进入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或规划发展村庄小学就读。
意见明确,原则上小学1年级—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年级—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
在两类学校建设上,小规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书刊资料,设置阅览室、劳技室等必要的功能教室,并着力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寄宿制学校应明确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保证开展共青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体活动、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
在安全体系上,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加强安防力量,完善安防条件,落实安防措施,强化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在师资队伍上,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同时,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两类学校交流的机制,推动对口支持优质学校或同一教育集团内的教师交流。此外,保障教师待遇,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及水网密集地区的两类学校,要因地制宜配建或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金陵晚报 记者 钱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