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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2017年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18-06-05 11:11:04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穆菁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沈高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6月4日,江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全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以及十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并通报了去年以来江苏省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总体情况。

  据通报,江苏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2017年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3432件,同比增加72.12%;结案3288件,同比增加84.62%,结案率95.8%。

  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江苏法院一审新收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87件,同比增长46.15%;结案1312件,同比增长45.62件。其中,56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等刑罚,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2人。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江苏法院精准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惩治和震慑功能,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全省法院坚持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理论指导、以生态环境切实修复为价值目标,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司法职能,积极探索审理原则裁判方式,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环境利益。2017年,全省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9件,结案36件;新收江苏省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7日发布的环境公益诉讼十大案例中,江苏省有4个案例入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徐州市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案,于2017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评为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江苏省政府、江苏省环保联合会诉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一案,判令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2428.29万元,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江苏法院注重环境行政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同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环境行政监管职责。

  江苏法院创新工作机制体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值得一提的是,江苏法院不断深化“三合一”专门化审判机制和集中管辖体制。经江苏高院批准,在灌南县设立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全省灌河流域涉水环境保护环境资源一审案件、江苏海域内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这标志着江苏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审判机制和集中管辖体制有了新发展、新突破,对推进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省共有省法院、8家中院、13家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建设。目前全省共有8家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专家人数达230人。此外,全省法院建立了10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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