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 余红成最美法治人物
她工作敬业细致,耐心传帮带教,坚持调查毫不懈怠,140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她的悉心关怀回归社会。她曾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全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她就是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余红。在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发布会上,余红被授予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称号。
余红向扬子晚报记者讲述,她的公诉生涯中最痛心的一次是2013年震惊全国的南京江宁区饿死女童事件。未婚妈妈乐燕将两个年幼的女儿独自锁在家中长达一个多月,其间自己在外吸毒玩乐,导致孩子饿死家中。面对第一次提讯时“破罐破摔”、不肯配合的乐燕,余红和办案组同事深入调查案件,反复寻找证据,也逐渐了解到乐燕不幸的成长经历。中秋节前,余红带着水果和月饼专门去探望乐燕,不断和她进行交流。在庭审中,余红针对被告人的主观故意,专门组织了7组证据,从客观到主观详细论证。最终当庭审接近尾声时,乐燕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也向公诉人表达了感谢之情。
案件结束之后,余红对家庭监护缺失展开了全面调查,在她的推动下,2013年9月,南京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被人大常委会受理。经过2015年一整年的审议修改,2016年5月1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地方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