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江苏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成效初显

2017-12-06 10:08:59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罗毅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全力提升信息化服务消防实战效能 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成效初显

(头条下文字)江苏消防大数据建设应用成效初显

江苏省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登录界面。

  近年来,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围绕“基础数据全面汇聚、火灾隐患提前预警、预警指令网上推送、灭火救援精确指挥、监管工作形成合力、火灾事故有效控制”的总目标,应用大数据技术,联通各类信息系统,提升数据共享水平,逐步构建“信息导消、数据强消”新机制、新格局。

  “目前,江苏消防大数据已初步建成了‘1+N’的省市县三级‘智慧消防’新架构,即一个底层消防大数据支撑平台和N个基于消防大数据架构下的应用场景,以数据驱动、精准治理、服务实战、便捷高效为特征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已初露端倪。”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周详说。

  据悉,江苏消防大数据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通网络、汇数据、搭平台、强应用”。通网络就是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和省公安厅与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公安网、政务网、互联网互联互通,为数据共享奠定网络基础;汇数据就是充分发挥江苏省警务大数据优势,由总队在江苏省公安厅警务云建设框架下,搭建江苏全省统一的消防大数据中心,目前已汇集一体化消防信息系统为主的相关数据资源125亿余条,初步建立了13类专题数据库;搭平台就是立足自主创新,采取“总队统一开发,全省集中部署,省市县分级应用”的模式,建设江苏省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作为江苏消防大数据的统一展示门户和服务实战的统一载体,目前江苏省消防大数据平台已集成了21个自研消防信息系统、联通了4个公安信息系统;强应用就是以大数据平台为载体,通过数据汇集、数据共享、数据建模、数据分析,提升了信息化服务消防实战的效能。

  通过应用消防大数据建设成果,江苏省火灾风险预知预警、精准防控的水平明显提升。在公安部消防局的指导下,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按照“政府出资、中介运维、消防使用、百姓受惠”的模式,建成了江苏全省统一的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截至目前,已联网单位9387家,标注监测点位1356万个、探测点位904万个,上传建筑图纸17万张。按照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求,录入高层建筑的基础信息44403栋。2017年以来已监测并成功处置真实火警22起,约谈联网单位780次,实施针对性消防监督检查1427次,有力推动了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省以设区市为单位建设“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对电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量采集,建立用电安全预警模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气安全风险早期督改机制;全力开展危化品数据汇聚,对江苏省23032家危化品企业初步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通过建设危化品企业DCS安全风险数据联网监测系统,有效提升了危化品事故精细防控水平。另外,各地还运用数字地图技术,实现快速查找消防工作薄弱环节;通过“火眼”模型预测建筑火灾风险;通过电信数据分析,预判“三合一”场所;通过水电气数据分析,预测群租房,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向户主和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推送预警信息。

  通过大数据提升消防实战效能,消防安全单位自治与协同共治水平明显提升。大数据平台部署了“微消防”“消防安全云”“消管通”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初步实现了精准查找消防安全薄弱单位,精准查找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的目标。政府部门依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系统还提升了单位安全协同共治水平。目前江苏省已有18.5万余家单位部署应用消防管理服务系统。灭火救援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为有效提升“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火灾高危单位灭火救援作战能力,大数据平台部署了灭火作战指挥平台和数字化预案系统,初步构建了“全过程、全要素”辅助决策科学、高效的作战指挥体系。消防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数据平台联通了政府联合图审系统,消防与住建、规划、人防、气象等部门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并联审批,方便了群众,提升了效率。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还依托江苏政务网实行消防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依托微信平台开发部署江苏消防“微警务”,将消防安全服务延伸到手机端,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