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取消4项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民用气可以“减负”了!日前,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公布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取消了4项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该《通知》,南京市将保留补办燃气交费卡工本费、燃气复供费、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燃气设施移改费4项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
取消民用燃气表检校费、管道燃气超配套范围工程安装费、管道燃气上门服务费(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维修服务)、民用燃气表扩容改造费4项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放开燃气设施拆除工程费、民用燃气设施复检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新开户钢瓶押金、瓶装液化气燃气灶具修理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上门服务费、民用瓶装液化气过户手续费、民用瓶装液化气用户丢证(IC)卡补办手续费、用户携瓶开户费等14项供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