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11月3日,被网上追逃已久的被执行人陈某在兴化市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陈某还表示会积极筹备还款,同时也对自己欠债不还当“老赖”的行为表示忏悔。这是兴化市人民法院办理的第三起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
2015年底,兴化市人民法院应兴化市东南城投公司诉请,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借款28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东南公司即申请强制执行。兴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对陈某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制定还款协议,但陈某不仅未按照协议还款,还玩起了失踪。为有效打击这种“赖皮”行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拿出妙招,积极推行拒执罪刑事自诉新路径,让“老赖”无处可逃。
在执行局和刑庭的联动配合下,2017年9月18日,自诉人向兴化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被告人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经审查认为,陈某在兴化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曾与他人签定租赁协议并收取租金20万余元,但却未用于还款,并长期外逃,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此时的陈某为了逃避执行已经不知所踪,兴化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其进行网上通缉。10月25日,陈某被抓捕归案。失去自由的陈某如同被打中了“七寸”,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庭审现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迅速展开多方筹款,争取与自诉人达成和解。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拒执犯罪不仅可以公诉,部分还可以“刑事自诉”,这无疑打中了“老赖”的“七寸”。兴化市人民法院注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对刑事自诉拒执罪做到迅速立案、迅速审理,让“老赖”“不再差钱”,形成了巨大威慑力。(供稿 兴化市人民法院 顾新燕 顾逸凡 编辑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