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行“阳光执法” 接受社会监督 我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环境行政处罚
江苏省环保厅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对环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和社会秩序。
通知规定,环境执法人员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时应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记录方式包括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案件调查取得的证据应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今年起,所有的环境现场执法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所有用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环境执法调查取证材料均应从移动执法系统产生。对主观恶意、后果严重、区域敏感和屡罚屡犯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从重处罚。
江苏省环保厅推行“阳光执法”,将主动、及时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主流媒体公布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还将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法人和管理者的法制培训,对环境管理相对人进行必要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自觉性。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宣传体系,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