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新华日报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到位,6月20日全面实施号牌管理改革措施。
此前,公安部部署在包括我省南京、无锡在内的全国7个城市试点应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20日起,该系统分三批次在全国推广应用,江苏是首批推广省份之一。系统应用后,将实现号牌发放“三个统一”:统一号牌号码发放,禁止使用其他选号方式,号码资源全部公开向社会发放,不得预留、指定号牌号码。统一号池维护管理,号池全部由计算机随机投放、自动增补,不得人工操作,杜绝违规放号。统一号码资源监管,号牌号码资源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管,地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按规定申请增设号段。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启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将有力保障选号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杜绝“人情号”“关系号”。
系统应用后,发放的号牌将全部签注生产序列标识,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
此次号牌管理改革还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优化号牌管理服务,满足群众新需求。
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提供网上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两种方式,由群众自主选择。扩大随机选号范围,公安部要求各地由“10选1”扩大为“20-50选1”。为保障群众选择范围更大,我省全面推行随机选号“50选1”,各地车管部门对全部号牌资源进行集中清理排查,整合号池号段资源,其中每市非营运小型汽车供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的资源不少于5万个。
在原有的新车使用原车号牌政策基础上,允许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原车主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均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以更好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3年以上可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1年内可提出。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当场领取号牌,减少往返负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全面加快推进号牌现场制作。全省目前共新建或升级43个号牌现场制作点,数量居全国第二。另有16个号牌现场制作点正在建设中,最终将实现号牌现场制作全网点覆盖,现场选号立等取牌,做到群众办牌“只见一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