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记者昨日获悉,镇江将开展服务农民工行动计划,在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劳动保障权益、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分类推进,让广大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新近出炉的《镇江市服务农民工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市扶持农民创业8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达80%以上,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达100%。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我市将实施农民工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城乡平等就业制度,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家庭服务、养老护理、旅游休闲等服务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加快发展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将他们列为创业政策扶持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加快农民工创业载体建设,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同时,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且符合灵活就业人员认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上,将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确保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提升职业技能,对获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农民工,按规定给予补贴。
实施农民工劳动保障维权行动,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工资报酬权益,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加强农民工职业保护。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并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等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我市还将实施公共服务共享行动、社会关爱融合行动,包括加快城乡均等就业服务进程、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稳步推进农民工落户城镇等内容。(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