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日举行的南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市从即日起到11月,将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梳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力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
农村集体“三资”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源、资产,是农民群众发展生产长期积累的共同财富。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我市下发了相关方案并举办培训班。
市农委主任方中友在培训班上部署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优化模式、加大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等8项行动。其中,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测实查”、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优化模式均是我市在全国领先的创新之举。
记者获悉,去年底中央下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相关文件,要求全国3年之内完成。由于我市是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因此我市相关工作去年即已开展,且进度领先。
针对集体资产“面积不准、四至不清、账实不符、产权不明、处置不当”等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制定了全面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状况、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的3个全面目标。引入专业测绘公司,对集体不动产组织实地测绘;引入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体资产开展专项审计,开展“实测实查”。
目前,全市已有695个村完成清产核资自查,114个村完成外业测绘作业,69个村出具审计报告,65个村完成账务调整。
根据进度要求,我市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于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年底全面完成,同步启动镇街和“城中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村账镇管”模式也将进一步优化。相关人士介绍,从2002年起,我市农村村级财务大多由镇街管理,随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这一模式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是对村级管得过死、镇级侵犯村级利益等。对此,我市要求进一步完善“村账镇街代理”模式,镇街只宜代理村集体的会计核算,不能代理其资产与资源的经营管理,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
在“村账镇街代理”模式基础上,我市还将积极探索“村账自主管理”模式,实行分村独立建账,重点以“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为核心,强化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村民自治;此外,我省还鼓励探索试点“社会第三方代理”模式,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村级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