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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四大机制”提升“非诉讼纠纷调解”工作质效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0-09-17 17:31:42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宿迁沭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四大机制”提升“非诉讼纠纷调解”工作质效。

 凝聚合力,构筑多维度调解组织机制

  沭阳县非诉中心整合全县人民调解资源,在县乡两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基础上,一方面打通“三纵网络”,抓基层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案件协调,另一方面聚集“三横”力量,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独特优势,增强集约化处理能力。目前,沭阳县共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1个,在法院建立分中心1个,在乡镇建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5个 。

  分类分策,搭建多领域专家调解分流机制

  沭阳县设置专门调解场所促调息诉,依托民事、商事、家事、行政四个领域专家库,形成民事纠纷、商事纠纷、家事纠纷和行政纠纷四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沭阳县对属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范畴的案件实行“窗口接待—案件分流—专人专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将调解关口前移,加强对先行调解案件的流程管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对先行调解案件从材料受理到统计上报流程管理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对先行调解的期限进行严格管控并定期通报。

  多调联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沭阳县推进落实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司法联动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充分利用法律专家库,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集中力量调处解决。2020年以来,沭阳县已通过非诉讼手段化解矛盾纠纷10108件,其中人民调解9185件,律师调解 923件,诉前调解案件立案4377件,调解成功943件,全县法院一审收案率同比下降33.94%,非诉讼机制建设取得成效。

 共享共治,健全调解大数据收集机制

  沭阳县持续推进“平台+”的资源整合共建模式,创新“中心+”的社会联动共调模式,线下通过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内容,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拓展“大数据+”的科技应用共享模式和丰富“互联网+”的调解大数据收集机制,线上通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调解小助手、非诉讼调解平台等调解系统,逐步实现人民调解排查、调处、统计工作一网通。(文 郭明妹)

责编:路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