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江苏省中国画学会赴沛县合作交流
2026-03-23 11:22:5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3月20日,中国画学会副秘书长、江苏省中国画学会会长翟优,学会党支部书记张广才,副会长王平,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岩一行赴沛县开展媒体共建、文博对话、文艺座谈及乡村惠民等系列活动,为乡村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签约融媒体中心 共建文化传播新矩阵

  江苏省中国画学会、沛县融媒体中心、沛县中国画学会三方携手,成功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沛县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军舰,党委委员、副主任朱广锋、孙亮、蔡承松、张智勇,沛县中国画学会会长张守权、党支部书记王永让、副会长戚铁军、秘书长李园园等共同见证这一时刻。

  签约前,翟优一行在刘军舰陪同下,实地考察了融媒体中心指挥大厅、演播室及制作中心。大家直观感受了全媒体矩阵的现代化运作,对沛县媒体融合发展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签约仪式上,刘军舰致欢迎辞,对翟优回乡省亲、合作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三方合作应以此次签约为起点,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媒体+艺术”深度融合的行业标杆。

江苏省中国画学会赴沛县合作交流_fororder_640 (1)

座谈交流

  翟优在致辞中饱含乡梓深情,他表示艺术的根脉在于人民,归宿在于家乡。学会将推动江苏国画高端资源与沛县本土汉文化深度嫁接,让丹青笔墨在新时代焕发璀璨光彩。随后,张守权详细介绍了沛县中国画学会的建设历程与2026年发展目标,表达了携手繁荣地方中国画艺术的决心。随后,翟优、刘军舰、张守权分别代表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首期落地项目进行务实磋商,明确长效联络机制,正式开启合作共赢新篇章。

  探宝汉源遗韵 翰墨寄情丰实馆藏

  随后,翟优一行赴沛县博物馆开展深度交流。沛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静,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海峰,博物馆馆长李莹莹等热情接待。在讲解员引导下,嘉宾一行深入“青石镌史”“龙飞沛泽”等核心展厅,沉浸式体悟沛县千年历史底蕴与独特的汉文化基因。通过对馆藏汉画像石、大风歌牌等文物的细致品鉴,大家从乡土文脉中汲取了丰富的艺术创作灵感与养分。

江苏省中国画学会赴沛县合作交流_fororder_640 (2)

参观沛县博物馆

  在随后举行的专题座谈会上,王海峰主持会议,陈静致欢迎词,李莹莹全面介绍了博物馆馆情、馆藏特色及未来发展规划。翟优结合参观感悟,就依托博物馆资源开展学术研究、艺术创作与公共美育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就今后联合举办中国画作品展及作品捐赠等事宜进行深入洽谈。此举不仅将丰富博物馆的活动与馆藏层次,更以实际行动提升了沛县文化的软实力与社会美誉度。

  联动脉象合力 惠泽乡野书香

  活动期间,翟优一行走进七堡村农家书屋,开展暖心的文化惠民捐书活动。现场向七堡村支部书记方立华、少年学子及村民捐赠了涵盖青少年成长、农业科技、美育教育等多品类的图书。以书香润泽乡村,以文化惠泽民生,切实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全力营造全民阅读的浓厚风尚。

江苏省中国画学会赴沛县合作交流_fororder_640 (3)

参访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学会艺术家一行还参访了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参观沛县文联十里铺乡村美术馆,并与文联主席李雨航及班子成员深度座谈。双方围绕文艺人才梯队建设、精品力作创作、品牌活动打造及汉文化国际传播等核心议题达成多项共识,这将为沛县文艺事业搭建更高远的发展平台,显著增强发展后劲。

江苏省中国画学会赴沛县合作交流_fororder_640

活动合影

  此次沛县之行,是江苏省中国画学会践行创会会长高云“笔墨当随人”艺术理念的实践,亦是沛县整合高端艺术资源、建设文化强县的关键举措。未来,江苏省中国画学会将持续深化在艺术创作、文化传播、公共服务与艺术惠民等领域的合作,让丹青笔墨深扎汉乡、服务大众,为讲好汉韵千年、时代新貌的沛县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汉韵独特风采,贡献新的力量。(江苏省中国画学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