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江苏1.5万个地下空间告别信号盲区
2024-12-12 09:52:36来源:交汇点新闻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原标题:地下车库不再“失联” 江苏1.5万个地下空间告别信号盲区

  买了智能网联汽车,进小区地下车库却因没信号没法使用智能充电桩;在地下室遇到紧急情况打电话求助,手机却没信号……相信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窝心事。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12月11日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获悉,作为省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江苏2024年已新增3020个公共地下空间4G/5G信号覆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江苏1.5万个地下空间告别信号盲区

  11月10日下午,在南京市建邺区仁恒江湾世纪清园地下停车场,业主张先生正在给电动汽车充电。“我的车子是2023年买的,记得当时兴冲冲在地下车库按了充电桩却没信号充不了电,别提多失望了,2024年车库改造后问题终于解决了。”仁恒江湾世纪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小区在3年前交付,当时地下车库没有配套通信设施,这两年换智能网联汽车的业主越来越多,地下车库信号问题成了业主投诉的焦点。2024年6月,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对地下空间进行信号升格改造后,再也没有接到业主投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用手机现场感受了一下,不仅停车场,地库的各个角落也都信号满格。

江苏1.5万个地下空间告别信号盲区

  仁恒江湾世纪业主们受益的正是江苏公共地下空间信号覆盖和老旧小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计划。按照省政府年初的民生实事计划,2024年江苏将新增2500个公共地下空间信号覆盖。

  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通信管理部门压实责任,将年度目标任务按电信运营企业、设区市两个维度进一步细化分解,按月跟踪每个项目进展情况,对完成进度偏慢的企业和设区市定期通报并跟踪督办;为提高信号覆盖质量,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开展不同场景信号覆盖方案研究,按照全面落实共建共享要求,利用已有分布系统,采用互利互惠和共享互换方式,快速实现地下公共空间信号覆盖;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各设区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分中心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全省累计抽查完工项目站点323个,抽查站点比例10.7%。

江苏1.5万个地下空间告别信号盲区

  “针对不同的覆盖场景,我们灵活采用不同方式和手段。”南京电信无线维护中心主任刘岩松以新建小区为例,按照现有规定,新小区交付时地下室通信信号必须全覆盖,针对开发商在无线通信系统设计、施工经验不足的问题,南京通信部门主动介入,及时给予技术支持,跟踪现场施工情况,确保无线覆盖的建设质量。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了40多个公共地下空间的通信设施改造。

  在全力推进公共地下空间“信号升格”的同时,一些居民对于基站电磁辐射的担忧也时常困扰着工程人员。同一个小区,一边是居民拨打12345电话投诉地库信号不好,另一边是居民担心通信基站辐射影响健康,对现场施工人员百般阻挠。采访中,几乎每一位通信施工人员都表示自己有过类似遭遇。

江苏1.5万个地下空间告别信号盲区

  对此,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的许飞介绍,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像原子弹、核泄漏产生的辐射称为电离辐射,它会破坏生物体的细胞结构,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手机、电磁炉等电器以及通信基站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属于非电离辐射的范围,相比电离辐射要安全得多。许飞表示,目前国内几大运营商使用的通信基站电磁辐射远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而且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少量电磁辐射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请广大居民放心,同时也吁请媒体广泛宣传。

  据了解,江苏已经连续四年把公共地下空间信号覆盖和老旧小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作为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推进。截至目前已经改造4726个老旧小区的通信设施,受益群众达140万户,累计完成15098个地下室4G/5G信号覆盖。(新华日报·交汇点 记者 黄红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