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治小区”建设工作,从探索试点到全面推进,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统筹实施。该局将“法治小区”创建列入对各地党的建设考核范畴,同步纳入《相城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村(社区)党组织引领“法治小区”建设工作机制,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挂钩联系小区制度;推动小区成立“法治小区”建设工作组、建立志愿者队伍,完善民意收集和反馈、居民依法协商议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机制。
统一建设标准,突出法治内涵。该局印发《相城区“法治小区”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统一12个方面34项建设标准,确保全区“法治小区”建设规范有序推进;统筹利用法庭、派出所、综合执法部门、司法所、律师、社会组织等法治资源,积极吸纳小区党员、新乡贤、网格员、楼栋长、热心公益事业人员等主体,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法治小区”建设。
培育示范典型,打造治理样本。该局选定14个小区进行试点创建,指导各地增强区域品牌意识,形成一批有特色、品牌化的小区典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培育“荻溪星火37°家”“善治乐居”等法治小区品牌,建立“1+2+4”“一领三维”等共治工作法,打造“八仙桌”“百姓茶馆”等援法议事品牌,持续提升居民依法解决邻里纠纷、小区治理等问题的法治意识,打通基层小区治理末端。(文 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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