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张某(化名)专程向苏州市相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和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两面锦旗,表达对调解员和援助律师的感谢。
7月,当事人张某的丈夫王某(化名)因头疼至苏州某医院门诊就诊,做了头颅磁共振检查后医生开具止痛药,告知磁共振结果需次日出具,故王某取药后便离院回家。次日清晨,王某在家突发头痛、呕吐、抽搐,心脏骤停,家属呼叫“120”转院至其他医院,入住ICU。经多日治疗,王某病情持续恶化,8月中旬办理出院,次日在家中死亡。
张某认为首诊医院一方面未第一时间告知王某头颅磁共振诊断结果,另一方面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开具止痛药,由此贻误其最佳抢救时间。张某多次前往首诊医院讨要说法,院方认为王某死亡是自身疾病发作,和医院的诊疗过程没有因果关系,由此产生争议。
无奈,张某9月到医调委寻求帮助,医调委负责人许玉良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与双方约定了具体调解时间。
考虑到张某目前待业在家,家有年迈老人及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中一名子女仅6月龄,且张某对维权涉及的法律程序不清楚,区医调委积极对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的同时开辟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邀请法律援助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为双方当事人及时提供专业的法律解释,发挥“援调对接”机制作用,合力解决本次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过多次调解,院方和家属达成一致。
2023年以来,苏州市相城区医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医患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公平、专业、规范调处医患纠纷,共调处案件20余件。随着当前医患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的现象,相城区医患纠纷调委会将不断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医患纠纷“案结事了”,努力营造和谐共处、尊医互信、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文 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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