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江苏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推动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
2023-03-24 09:27:29来源:中国江苏网编辑:高一芳责编:蒋硕

  江苏集江河湖海于一体,水域占国土面积的17%,三级及以上航道2488公里、占全国的17%,连通85%的县(市、区),拥有2亿吨大港7个、占全国30%,港口吞吐量32.4亿吨、占全国20.7%。

  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发挥江苏水运优势,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更好地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要充分发挥江苏江河湖海联动的特色优势,进一步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紧紧围绕覆盖更广、标准更高、联动更畅、效益更好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建设,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高质量转变。

  虽然江苏水运资源条件得天独厚,但目前也存在二级及以上航道占比偏低、网络化程度不高、通达范围不足、港口能力富余度不多、公铁水结合不够、国际竞争力不强等短板。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意见》,到2025年,江苏基本形成“联网畅通、达海通江、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两纵五横”高等级航道网,二级(准二级)及以上航道里程接近1100公里,形成长江干线横穿东西、京杭运河纵贯南北的“十字形”主轴;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700公里,通达全省87%的县(市、区)。打造功能更加完善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8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2100万标箱。形成公铁水联运特色鲜明的水运服务体系,集装箱近远洋航线基本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港口全覆盖。水运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水运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江苏建成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为主轴的二级航道网,二级及以上航道高效覆盖省内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际枢纽海港。全面建成“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现代化水运体系,水运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水路承担着江苏90%以上的能源和外贸物资运输。把公铁空、江海河运输有机结合起来,完善海运直达、江海联运、内陆地区中转联运等运输体系,推动中长距离公路货运向铁路和水路转移,才能更好地将水运优势转化为开放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沿江沿海10个港口18个重点港区实现铁路专用线规划全覆盖、10条通达。到2025年,建成运河宿迁港等内河港区铁路专用线,内河重要港口、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年吞吐量5万标箱以及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重点打造沿新亚欧大陆桥、沿江、沿海铁水(海铁)联运通道,沿江、沿运河海江河联运通道,向东形成衔接国际近远洋航线的海向多式联运网络,向西形成直达中西部主要城市、长江中上游港口、衔接中欧班列的陆向多式联运网络。到2025年,培育形成40条以上稳定运行的集装箱多式联运精品线路。

  《意见》提出,打造协同一体的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推动沿海港口更好融入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巩固拓展以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为支撑的亚欧陆海联运出海口,打造以苏州港、南通港为支撑的上海组合港北翼,支持建设盐城港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重点建设10万—40万吨级深水航道和专业化码头,建成连云港港40万吨级、网仓洪10万吨级等深水航道,提升煤炭、原油、铁矿石、粮食等战略物资一程接卸能力。到2025年,沿海港口新增10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综合通过能力达到5.1亿吨。

  可以预见的未来,江苏将形成经济开放的水运物流网。在集装箱远洋航线直达运输水平方面,将强化与东亚、南亚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近洋航线建设,打造“沪太通”“沪盐通”等外贸支线通道品牌。到2025年,新增加密近洋航线15条,基本实现集装箱近远洋航线覆盖60%的重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其中近洋航线通达70%以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内贸干线覆盖全国沿江沿海主要集装箱港口,长江支线覆盖长江主要集装箱港口。(中国江苏网 记者 王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