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紧紧围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坚持工作任务清单化。海门区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纪念日、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普法的时间清单,形成贯穿全年的重要普法节点日历表,以便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重点,制定普法的内容清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据各国家机关的业务职能确定每个法律对应的主要普法责任机关,制定普法的主体清单,强化和明晰具体部门的普法宣传责任,全区普法成效显著提升。
坚持内部学法经常化。海门区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讲、领导上台讲、组团巡回讲等方式,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坚持实行新任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推动学习法律法规从“要我学”的硬性约束向“我要学”的自觉行动转变。
坚持普法形式多样化。海门区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径,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在巩固完善国家机关宣传栏、电子屏等基础阵地的同时,加大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力度,注重利用法治漫画、动漫、视频讲座等生动易懂的形式提升宣传质效;依托“三清”专项行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执法活动,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真正让每次执法都成为有效普法;鼓励各责任主体根据自身职能和单位特色,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考核指标精细化。海门区法宣办、司法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从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实践、推动社会面普法等方面明确评分细则,强化与其他法治建设考核项目的衔接,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估体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随机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法学专家等组成评议团,对各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判,有力有序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文 陆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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