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苏轩):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效能转化为服务企业群众的动力,将“两在两同”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度融合,结合苏州实际,日前,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企业登记同城通办实施方案》正式施行,通过异地和属地的登记机关分工合作,在苏州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登记高频事项“同城通办”。
办事企业群众可以选择就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无需回到属地办理。为了高效、稳妥推进企业登记“同城通办”改革,前期,市行政审批局深入各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级行政审批部门、企业群众、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方面意见建议,学习海南等省市改革经验,聚焦重点问题、明确改革思路,完成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统一登记标准、制定规范文书、建立联络机制等大量的准备工作。
目前,各市、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窗口均已设置“同城通办”专窗,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企业登记高频事项“同城通办”业务。一期业务包括内资有限公司(不含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业务。
“同城通办”突破了原有属地申请、受理、审批的传统模式,创新了政务服务的理念和方式,方便了申请人跨区域投资创业,实现企业登记高频事项在苏州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同城同标、同城同质、同城同待遇”,丰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提升了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根据“同城通办”试行情况,努力推动企业的变更、注销等高频登记业务实现“同城通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力争将企业开办环节的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通办范围,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便利度,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最强比较优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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