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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停车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0-09-01 17:17:58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020年8月31日上午,《泰州市停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泰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隽莹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出台过程、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等向媒体记者进行重点介绍。发布会由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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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星

  随着国家、省、市停车政策的不断调整,及泰州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市民停车需求提升,停车场管理过程中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已无法满足管理需求。新出台的《办法》将不断完善泰州停车场管理制度,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撑,缓解市民停车难、出行难等问题。

  《办法》包括总则、停车场规划和建设、道路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停车场经营和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明确了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应遵循“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分类制定管理对策,有序引导停车设施开放,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

  同时,城管部门也将根据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如在人行道内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城市绿地停放非机动车的,将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夏隽莹表示:“《办法》的出台,将停车管理纳入了城市管理工作大局,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水平,规范了城市停车秩序,满足了市民对交通发展获得感的需要。”(文 贾健  陈星)

  

  

责编:路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