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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做实“三重一大”全程监督
新华日报  2019-03-27 14:22:32

  “这个月你们单位有一笔大额支出,之前没有报备过,之后又没有通知我们参与监督,请你们高度重视,说明原因,抓紧整改。”日前,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茆廷成,对该组联系单位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2019年以来,海州区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切实从开展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化、常态化监督,为加快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夯实基础。“今年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融入联系单位的中心工作,切实抓住重点监督对象、重点监督环节,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海州区纪委常委李军介绍说。

  事前监督,要求心中有数。事前监督,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部门的对接,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预报告制度。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了《海州区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要求综合监督单位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本季度“三重一大”事项拟实施计划清单,各派驻组从清单中选择关键事项进行监督,确保监督高质高效。研究“三重一大”会议事项前,各部门须提前1天通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必要时还需提交会议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各组根据会议内容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使部门各项重大决策置于“阳光”监管之下。

  事中监督,严格过程管控。海州区纪委监委根据对综合监督部门的时间安排,派员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合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方面实施监督。同时,在作风、账务等方面实行交叉检查制度,由派驻组抽人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后监督,不断跟踪问效。海州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跟踪问效,及时受理涉及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三重一大”事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适时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档案及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追责问责负面清单,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通报渠道,做好联系对接工作。目前,海州区纪委7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52次,否定不符规定决策事项4项,开展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50余次。(新华日报 作者 赵航 张孟瑞)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