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行的常州市两会上,人大代表们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审议:审议常州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并进行票决。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常州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创新,这一探索颇具新意。
民生实事项目是为民办事,目的是造福百姓。哪些项目需办、当办、该急办,哪些不需办、可缓办,百姓心里有杆秤,最有说话权。近年来,各地为百姓兴办的民生实事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绝大部分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肯定,但也有个别民生实事项目“不受待见”,有的甚至出现“政府点菜百姓却不动筷、政府买单群众却不买账”的情况。其原因,主要在于有的民生实事项目本身不接地气,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把民生实事项目办与不办、急办还是缓办、办的结果是好还是坏的决定权评价权交给代表,一方面是尊重群众的选择权、评判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的质量和需求“精准度”。这既是一种票决机制,更是一种倒逼机制。通过投票,好的民生实事项目脱颖而出,不好的则被阻挡在门外。与此同时,也倒逼有关部门进行更精细、更认真的准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坚持民生实事项目的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有利于精准把握群众需求点、把民生实事项目办到群众心窝里。
当然,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也要不断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本质,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比如,为了让新的制度产生威力,“票决结果”必须得到尊重并执行,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走过场。比如,“票决”之前应该对有关项目进行必要的宣传解读、让百姓和代表充分了解,确保“票决”结果是绝大多数百姓希望看到的。再如,“票决”的内容应涵盖从提出到办结的全过程。又如,为了搞好“票决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等等。近年来,浙江等地也开始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探索,坚持项目建议由人大代表提出、正式立项由人大代表票决、实施过程由人大代表监督、建设结果由人大代表评估,有效实现了“实事由代表票决、过程由代表监督、结果由代表评议”。在江苏省一些基层的探索中,也出现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探索,如果能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把民生项目“百姓点菜”落到实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就能越走越好,百姓的满意度也会越来越高。(新华日报 作者 刘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