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经省住建厅组织资格预审和现场评价,并报省政府批准,决定命名常州市、泰州市为“省生态园林城市”。至此,江苏省共有4个城市获此殊荣。
常州于2008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近年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加强自然山水和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注重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的有机衔接,加强结构性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努力彰显自然风貌特色。
泰州市近年来打造“多彩泰州”,围绕“梅兰芬芳”“枫林染秋”“凤梧千祥”等主题,先后建成一批特色景观大道。推进“双水绕城”“三水”联动,使内外水系成为城市两条璀璨的“珍珠项链”,成为新老城区有机融合的“生态走廊”。(新华日报 作者 赵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