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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在镇江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08-09 11:18:26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朱远明 通讯员 高光治):8月8日上午,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镇江检察机关办理的“齐伟等26人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相关情况,镇江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做法、成效及典型案例。

  镇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金山院检察长周绪平发布了齐伟等26人非法采矿案案件情况、特点及开展专业化办理情况。

  周绪平指出,齐伟等26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系近年来长江航道领域所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定性疑难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齐伟等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仍采用大马力吸砂泵在长江镇江段世业洲116-117黑浮附近水域大肆采砂,累计盗采长江黑细砂60.24万吨,价值人民币406余万元;其他十三名被告分别参与盗采数额12万至400余万元不等;袁志鹏等十数被告明知齐伟销售的江砂系违法盗采所得,仍然向其收购,涉案金额分别从6万元至129万元不等,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齐伟等人的非法采砂活动还对长江镇江段的水利安全、水文情势、水质、河流及沿岸生态环境、水中渔业资源产生严重损害,有必要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据了解,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对长江非法采砂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乃江苏首例。为妥善办理此案,金山地区检察院特意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办案组,分别负责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审查。在增加认定被告人齐伟非法盗采江砂二十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准确认定相关涉案人员自首、坦白、从犯等法定情节的基础上,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于2018年6月5日以被告人齐伟等26人犯非法采矿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经多方联系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最终认定齐伟等人非法采矿活动造成采砂区河道结构改变、水源涵养量减少、河床原始结构受损、,有必要以此为依据向齐伟等人进行追偿。据此,经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金山地区检察院于7月27日对涉嫌犯法采矿罪的齐伟等14人在长江中非法采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法院判令齐伟等14名破坏环境生态侵权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412.84万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下一步,金山地区检察院将与法院和相关单位一起,开展综合性的修复方式,确保受损的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镇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景双彬在介绍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做法、成效时指出,相关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联动配合,有效整合环境资源保护力量,有效解决环保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监督信息不畅、线索匮乏等问题;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严惩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17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3件236人,其中公安部、省公安厅等挂牌督办案件21件;三是强化民行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为保护镇江拥有的270公里自然滨江岸线生态环境,镇江市检察机关在江苏省率先开展长江岸线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出台《镇江市检察机关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深入摸排线索,目前已立案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专项行动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四是聚焦生态恢复,大力提升司法办案社会效果,全市办理的破坏土地、林木案件复垦率达90%以上,牵头法院、公安机关在长江联合开展“长江生态放流”活动,一次性放流鱼苗40余万尾,受到案发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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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朱远明 摄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