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协同南京东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天津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一起销售员私自截留销售款12.2万元的职务侵占案由此告破。
2017年8月份,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翁某来到南京东火车站派出所报警,称其公司的售车员谢某涉嫌侵占公司10.2万元,目前人已失联。
翁某称,一个月前,公司会计王某打电话告诉他,公司员工谢某在卖车款上动了手脚。翁某立即拨通了谢某的电话,质问其是否干了违法勾当。没想到,谢某立即承认了私扣售车款10.2万元的事实,承诺在南京还有辆新购买价值4万元的轿车,可以卖掉冲抵一部分车款。可之后,翁某拨打谢某的手机却发现其关机失联了,微信也被其拉黑。
民警调查发现,除了翁某报案损失的10.2万元外,另外有3名购车顾客反映,民警根据谢某要求,支付了额外的车厢改装费和调车费,共计2万元。后经调查发现,根据公司规定,这些费用根本不在售车收费范围内,全是谢某编造的谎言。随后,民警多方寻找谢某,可一直没有结果。
通过技术手段,民警侦查到,谢某曾于2018年5月份用身份证购买过火车票。经过摸排和蹲点守候,8月6日,民警终于将躲在天津打工的谢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