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宣传引导,以“三个更优”为目标,全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宣传更多样。该局在利用“三八妇女节”、助残日、儿童节等节点基础上,结合农村大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与金坛区融媒体中心合作,制作“您身边的‘12348’”法律援助宣传片,邀请律师录制“空中法律小课堂”,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组织律师到村(社区)、企业、工地等地,针对不同群体,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向群众讲清法律条文、注意事项,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逐步形成“节点活动+媒体传播+基层宣讲”三位一体宣传模式。
联动更顺畅。完善与人社、信访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对接机制,积极参与重大复杂劳动维权案件处置,金坛区司法局与人社局明确劳资纠纷处理责任,形成“先属地调解——部门处置——法援最后兜底”纠纷化解流程,提升劳资纠纷化解成功率,压减法律援助成本;利用与信访同层办公优势,优化“访援”对接模式,将群体性讨薪上访化解为正常法律途径解决的难题。
服务更全面。“律动金沙”“金援助·精服务”等品牌持续打造,金坛区司法局联合金坛建行等社会力量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设置“劳动者港湾”法律援助联络点,重点关注弱势群体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上门受理、上门送达等服务;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走访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工作地,在外卖骑手集中点、快递配送集散中心、电商直播产业园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针对外卖骑手等群体推出“法律咨询”“预约服务”“上门代书”,解决其“工作时间碎片化、维权流程不熟悉”的难点;走访关注保安公司、家政公司,拓展“三保”(保安、保洁、保姆)人员受援范围。(文 金少川)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