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江苏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陆军介绍,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行政案件24229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663件。其中,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49件,提出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穿透式”审查涉案行政行为,发出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56件;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15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080件,“穿透式”审查,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922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7363件,跟进监督违法行政行为44件。
“小”案件守护“大”民生,传递检察温度。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履行“检护民生”行政检察职能,办理就业、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4600件,办理涉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妇女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案件4214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向党委和政府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建章立制,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件,守护“大”民生。
给困难企业“松绑”,提升护企力度。省检察院以行政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在全省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行案件信用惩戒措施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行政检察部门依法监督各类涉企执行案件198件,制发检察建议99件,向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移送线索241条,督促法院为困难企业解除应当解除而未及时解除的失信执行措施,修复企业和经营者信用,给企业松绑解困,重振信心。
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为群众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通过解开“法结”,让群众打开“心结”。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调查核实、监督纠正、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663件。
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保法律实施连贯性。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徐少飞介绍,为解决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问题,2023年7月,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把握“可处罚性”标准,防止“不刑不罚”“不刑就行”两个误区,确保“罚当其罚”。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反向衔接检察意见6522件,行政机关对3079人作出行政处罚。
省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域行政检察监督新路径,与上海、浙江、安徽三省(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跨省协作。省检察院先后与省卫健委会签《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与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关于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南京、扬州、镇江等市检察院与市政府会签文件,加强府检联动。徐州、连云港等市检察院就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反向检视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文 朱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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