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无锡新吴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治实效
2024-06-07 14:09:0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我感谢司法局对我的精心矫正,让我一个犯过错的人也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无锡市新吴区的未成年矫正对象王某激动地说。近日,在新吴区司法局联合新吴法院开展的“荟聚青春 阅向未来”未成年社矫对象结对帮扶活动上,他收到了学法书籍和成长礼物。

  除了关注未成年社矫对象自身的思想状况外,新吴区司法局还邀请未成年社矫对象的父母一同参加活动,现场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并进行家庭教育辅导,指导他们多倾听孩子心声,助力未成年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荟聚青春 阅向未来” 无锡新吴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治实效_fororder_9

未成年社矫对象结对帮扶活动

  近年来,新吴区司法局从法治滴灌、情感关爱、帮扶成长三方面入手,以“荟聚青春 阅向未来”青少年矫治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治实效。

  特色教育促守法,点亮法治“启明灯”。根据未成年人特点,新吴区司法局推出特色教育“课程表”,组织青年律师、普法宣传员进行专题授课,包括法治教育、思想品德、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提升青少年矫正对象法治思想;邀请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围绕“未成年违法犯罪”主题进行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强化在矫对象遵规守纪意识。2024年1月至6月,新吴区司法局开展特色教育15次,开展法治巡讲20次,有效助其尽快摆脱阴影、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

  走心帮扶显关爱,修正成长“新路径”。新吴区司法局与社会组织“法创空间”合作,为未成年社矫对象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实行“咨询师建议——本人意愿——区局审批——咨询师矫治”四步走流程,确保有心理障碍的青少年矫正对象得到“个性化”跟踪服务;与新吴法院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点对点开展“大走访 送温暖”活动,了解未成年在矫对象的思想、学习情况,并赠送普法书籍、慰问品等,为他们的矫正之路注入温暖和希望。截至目前,新吴区司法局已先后组织了40场心理团辅活动,受到多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及家长的一致认可。

  整合资源促就业,把好生活“新航向”。新吴区司法局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依托属地高校无锡科学职业技术学院和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两所院校进行“点单式”培训服务,有效增强青少年矫正对象的劳动观念和就业能力;依托“在矫通”信息终端,线下联合多家人才市场,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就业能力“穿针引线”,防止解教后闲散重新走向违法犯罪道路。2024年以来,新吴区司法局已开展劳动技能培训8次,为矫正对象今后从业就业提供了有效帮助。(文/图 承莉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