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启发罪犯弃恶扬善奔新生 江苏省盐城监狱丰富形式载体促改造
2023-12-15 15:23: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监狱瞄准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的现代监狱”总目标,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渠道,围绕课堂教育、技能培训、法治教育、社会帮教等综合施策、多维发力,持续夯实教育根基,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拓宽教育渠道,在引导罪犯校正新生航向、平稳踏实改造中积累了有益经验。

  法治教育培养尊法守法习惯

  “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12月4日,盐城监狱会同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举办宪法主题教育讲座,讲解宪法内容,解读宪法精神,引导罪犯尊法学法守法,增强宪法观念。如今,宪法学习作为法治教育的中内容,是每一名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必修课程。

  大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警官杨一磊应邀来到监狱举办反诈讲座,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罪犯观看专题教育片。

启发罪犯弃恶扬善奔新生 江苏省盐城监狱丰富形式载体促改造_fororder_图片 1

开展反诈宣传教育

  “开设法治课堂、新法学堂、普法讲堂,举办系列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图片展,组织罪犯现身说法等活动,都是我们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教育的小妙招。能够让罪犯更好理解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促进认罪悔罪、踏实改造。”教育矫治支队支队长金柱介绍说。

  大课教育提升文化素养

  每周三14时,盐城监狱文化课准时开讲。参加文化教育的23名罪犯一起,端坐在小学班教室内,听一监区民警教师周正国讲解语文课文《梅花魂》。周正国以文说理,引导罪犯踏实改造。

  “监狱发挥‘3530青蓝工程’民警选拔培养机制效能,优选24名文化学历高、有一定教学经验的青年民警加入‘监狱讲师团’,并邀请大丰区实验小学和草堰镇三渣初级中学教师来监开展授课技能培训。”政治处副主任张亮介绍说,“执教民警一岗双职,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授课,探讨教学方法,交流授课经验,提升教学能力。四监区副教导员董旭、十监区民警徐正銮等5名民警被监狱评为‘优秀讲师团讲师’。”

  心理健康教育矫正不良认知

  近日,八监区罪犯图书阅览室正在拍摄“为家人微笑,向亲人微笑”的“抖抖音”教育节目,罪犯郑某拿着减刑裁定书,对着镜头告诉家人,他获准减刑8个月,可以提前和家人团聚了……这是盐城监狱举行的罪犯项目化矫治的一个场景。

启发罪犯弃恶扬善奔新生 江苏省盐城监狱丰富形式载体促改造_fororder_图片 2

心理健康团体辅导

  “监狱会在每周的学习日开设心理健康专题讲堂,举办团体心理辅导,开展项目矫正等,同时邀请盐城师范学院和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来监共同开展教育,提升罪犯心理健康水平。”教育矫治支队教导员吕施民说。

  “这是我们今年第3次来盐城监狱开展活动,用好在强制戒毒方面累积的工作经验,可以帮助解决涉毒罪犯身上的一些独有改造难题。”方强所民警周宁在活动现场说。

  亲情帮教增添改造动力

  “爸爸,最近监区民警说你的情绪有点不大对劲,我很担心。你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和奶奶都在等你回家……”在二监区亲情电话室,罪犯周某某听着女儿的电话,陷入沉思。周某某入监服刑后,表现一直不太稳定,“时好时坏”是民警对他改造的评价。

  亲情电话后,分管民警韩浩趁热打铁,和周某某再次进行了谈话教育,周某某的改造态度也开始有所转变。“我已经对不起家人了,绝不能让女儿再为我担心了。请警官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改造。”

  平时,监狱通过远程视频会见、拨打亲情电话、鼓励罪犯书写家信家书、寄写节日贺卡、拍摄“抖抖音”教育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不见面”亲情帮教,在中秋、春节等传统佳节,组织现场亲情帮教活动。教育矫治支队民警陈权高说:“两种亲情帮教模式各有优点,但殊途同归,都是通过铺架亲情助改桥梁,唤起罪犯内心深处的改造动力。”(文/图 孙银军 王舒 高玉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