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用法治护航为乡村汇智 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以赴助力乡村振兴
2022-08-02 18:54:0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蒋硕

  每年的6月到8月,是“阳山水蜜桃”大量上市的季节,也是无锡市惠山区司法惠农工作室的法律服务者小陈最忙的时候。每天走村入户、深入市场,为桃农们调处纠纷,解答涉法问题……小小司法惠农工作室便是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无锡市司法局局长谢海华表示:“近年来,无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力多元解纷,全力为企服务,创新普法方式,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提供了供给侧改革的样板。”

  调解聚力,优化人居法治环境

  梁溪区山北街道双河村居民朱甲与朱乙为亲兄妹,兄长朱甲因留居上海,自己家建在村上的私房长期无人居住。其妹朱乙以兄长朱甲的名义,在同一地点紧挨着兄长的老房子自费新建了面积较大住房,引起了兄长朱甲的不满。

  朱甲特意从上海赶回来与妹妹朱乙对质。山北街道调委会、山北司法所获悉后,第一时间到达村里开展调查调解工作。司法所联合社区、街道拆迁办、街道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共同上阵,上门调查矛盾的前因后果后,向双方细致阐述法理与亲情,多番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各自让步,握手言和。

  近年来,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倡导“民情调查+多元解纷”,联合多方力量,积极开展走访,全面了解家事民情纠纷案情,成功化解了一批家事民情纠纷,为“无讼村居”的实现贡献了法治力量。

  仅2022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调解矛盾纠纷46631起,其中民情家事类纠纷2836起,均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联动施力下获得圆满解决,为良好乡村人居法治环境的营造夯实了基础。

  律护乡企,厚植法治营商土壤

  “感谢律师的专业服务,为我们乡村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助力!”无锡惠山高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后,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

  该债券为2022年来惠山区首单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16.9亿元。在惠山区司法局指导下,惠山区企业法律服务团律师全程参与法律服务,协助发行人精准把握政策风口期,顺利完成乡村振兴专项债务融资的注册发行。这也是无锡市成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后,司法行政系统提供多元化服务的成功案例之一。

  202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产业链+法律服务”“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中小企业法治体检”“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百所联百会”“律护企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法润无锡春风行动”等为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3600余家,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700余个,提出法律建议2300余条,在助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不留白。

  创新普法,巩固法治文明创建

  以数字技术赋能乡居普法,开展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有利于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

  “家里的老房子要拆迁了,名字是老母亲一个人的,父亲已经去世,我们兄弟姐妹五人,该怎么分配拆迁份额啊?”“老板总是让我们加班,却基本不付任何加班费,我们可以去讨要加班费吗?”这是梁溪区打造的晚间普法专栏“小王说法”微信号直播节目中经常见到的问题。

  直播主讲人小王是一位法律专业人士,每次直播时她都不负众望,给大家带来满满的干货。这个普法抖音号是专门针对上班族开设的法律线上咨询,考虑到上班族们白天都需要工作,特意将直播时间放在晚上,从时空上更好地匹配群众的法治需求。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发展,无锡市不断推动传统普法工作向数字普法转型升级,从强化网站、公众号、微信群、政务APP等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到新媒体全时空无缝对接,“时空全覆盖,媒体全融合”的双全普法格局悄然成型。目前,全市在传统法治文化阵地三级共建的基础上,建成“1+N”数字普法基地,为乡村法治文明的创建注入了生命力。(文 刘建新 欧阳蕙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