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无锡国际商事法庭获批设立
2022-07-25 19:06:4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韩小强责编:蒋硕

  7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机构,同时将由原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及涉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民商事案件调整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是无锡中院继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的又一家由最高法院批准设立的专门审判机构,也是全省第二家国际商事法庭。

  在无锡设立国际商事法庭,集中管辖无锡地区国际商事纠纷及相关案件,既是上级法院对无锡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对无锡法院找准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助力无锡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推动。

  接下来,无锡中院将以国际商事法庭设立为契机,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涉外商事审判队伍,为无锡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强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文 锡法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