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民生需求,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经济困难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多元化解行政复议纠纷,将征拆迁、土地权属纠纷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扩大援助事项范围。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作为行政案件法律援助条件,取消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使法律援助覆盖更多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让贫弱者真正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与行政调解相结合,提高援助案件质效。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和行政调解组织各自的优势,积极探索援调对接机制,对案情简单、具备和解基础和调解条件的援助案件,坚持“调援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导入调解程序,在化解社会矛盾、便利群众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减少诉累,以便缩短办案周期,高效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群众。
与信访维稳相结合,发挥援助社会效应。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对待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做到热心接待、细心解答,提供及时、准确、专业的解决方案;主动关心、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在积极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对已处理完毕的涉法上访事件,承办人要追踪查访上访群众对已处理事件的满意度,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文 万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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