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陈小雨 通讯员 贾森):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监察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重点就2021年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情况,以及《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方面介绍做法、内容及成效。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贾森
2021年5月,江苏省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五部门首次联合向全省印发了《关于预防打击洗钱犯罪的合作意见》,以推动洗钱罪定罪宣判为目标,构建了案件联合会商、重大案件督办、信息共享、联合通报宣传四大合作机制,加强了五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以及专业领域内的优势互补和职能合作。2021年,五部门开展案件会商近百余次,全省人民银行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能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调查25次,协助破获案件71起,涉案金额300余亿元。
2022年1月,《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决定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为更好地在江苏省内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公安厅会同省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国安厅、南京海关、省税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共11家单位,制定《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凝聚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合力。
通过三年专项行动,江苏省一方面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质效,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坚决遏制洗钱犯罪蔓延态势,最大限度阻断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多部门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的打击治理并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办案及司法机关的联动,通过对重大的洗钱案件以案倒查的形式,强化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实现对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源头治理。
《实施方案》从8个方面细化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举措。江苏省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打击洗钱犯罪活动;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办理或审理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追踪涉案资金来源和去向,深挖洗钱犯罪活动线索;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定期对涉嫌洗钱犯罪的情报线索、洗钱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联合督办重大案件,适时联合开展案件督导,推动重大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常态化、数据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依法依规提供案件查办所需的信息和资料,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依法配合有权机关查询洗钱犯罪案件涉案账户和资金交易等信息。
下阶段,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公安厅将联合其他部门,按照11部委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江苏实际,通过常态化、专业化的工作措施,把三年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筑牢全省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网,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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