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助企纾困,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提质增效工程,近日,苏州市正式发布《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共涉及26家行政执法部门的455项行政处罚事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涉及7家行政执法部门的22项行政强制措施。
2020年3月,苏州市在全省首发454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在实践中进行动态调整,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进行新增、修订和删减,经政府法律顾问审核,于2021年2月推出2.0版“免罚轻罚”清单353项。2021年,苏州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38781件,涉及金额7.78亿元。
此次发布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分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覆盖了市级、县级以及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苏州市通过调整完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内容,特别是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规定,进一步加强清单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引导执法人员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效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紧扣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提出2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广告、商标、计量器具新产品、内河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领域;通过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用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事项,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指导。
清单的制定发布,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未来,苏州市将持续聚焦市场主体期盼,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更大力度利企便民,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文 王艳立 沙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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