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泰州市海陵弹好“五线谱”奏响“八五”普法新乐章
2021-12-16 10:37:3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心怡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泰州海陵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五线谱”工作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吹响“八五”普法嘹亮号角。

  绘制“基准线”,锻造领导力。海陵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海陵区法宣办的“头雁效应”,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明确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把职责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注重结果导向,将优势转化为内在动力,任务执行不打折扣,管理全面有效。

  设定“主干线”,凸显推动力。海陵区司法局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基本纲领、海陵区“八五”普法规划为行动准绳、《全区普法工作考核细则》为重要抓手,以宪法、民法典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推动海陵普法工作全面升级,强化普法宣传工作人员配备,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台账档案,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抓紧“系牵线”,提升凝聚力。海陵区司法局坚持以“交流互动、体验感受”为主要方式,增强参与者感受,确保法治更加深入人心;健全普法对象数据库,推出“菜单化”“订单式”普法,不断深化“每月一法”“小敏聊法”“带法回家”“以案释法基层行”“法治文化自助游”等海陵特色活动;结合基层法治需求和行业特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精准开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普法活动,紧密团结在一起,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

  冲在“第一线”,激发战斗力。海陵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全区1464名“法律明白人”和“八五”普法宣讲团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在村(社区)、居民聚集地等场所进行流动普法宣传,利用海陵司法融媒体宣传矩阵,发挥“法惠海陵”微信公众号、“梅乡法韵”抖音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新媒体普法“乘数效应”,高密度、多角度地解释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切实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普法宣传“换挡提速”。

  加固“保障线”,增强生命力。海陵区司法局举办领导干部及普法骨干法治培训班,将法治建设纳入镇(街)、村(社区)干部培训内容;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等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促使他们熟练掌握工作方法,提升法律素养,工作推进“稳”,活动开展“准”,宣传力度“狠”,增强普法队伍生命力。(文 陈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