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了切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淮安金湖县司法局立足法治思维,通过做优“三大品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多元化推进,做优“蒲公英普法”品牌。金湖县司法局强化法治阵地建设,激发群众学法热情,做优“蒲公英普法”阵地建设硬实力;打造“律师走进直播间”栏目、《小荷说法》微信平台,强化“蒲公英普法”广度、深度;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让“法律明白人”走进群众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创作法治漫画、法治书法、法治文艺等作品,提升“蒲公英普法”趣味性、精准性。
二是智能化打造,做优“湖城矫正”品牌。金湖县司法局积极推动“一网三通”全面使用,提升与公检法等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协同能力;强化社矫工作人员科技强矫意识,将平台高效使用作为推动规范业务工作的重要引擎;打造社区矫正智能化运行模式,实现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数据化、监管手段科技化、教育帮扶网络化、业务流程智能化;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打造“智慧矫正”平台,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效,更好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法治化引领,做优“荷都法韵”品牌。金湖县司法局“一体化”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制度框架;加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流程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和“零败诉”目标;探索建立“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多维执法监督模式,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确保全县重大决策合法性、科学性;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纾解架构、制度和考核体系,把好行政争议纾解基础关、导向关、公平关和末端关;积极打造“援法议事”项目,金南镇南桥村获省“援法议事”示范点,“援法议事”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文 姚永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