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青字号”品牌激活党史学习教育青春活力
2021-11-16 16:55:1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莉莉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通团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着力打造“青字号”品牌,“青春课堂”“青春通安”“青春遇见”“青年之家”“青年学习社”“青年文明号”,每一个“青字号”品牌都贯穿在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以党史“红色”能量持续激发着通安青年“青色”活力。

  “青春课堂”建起青年“充电站”

  “青春课堂”为通安镇广大青年成长成才、学习交流搭建一个良好平台。通安镇将“传统室内课堂”与“移动室外课堂”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参观学习、素质拓展等形式,从“师资优、活动新、管理实、团队融”上着力打造青春起航、成长引领品牌。

  “青春通安”筑牢为民“奠基石”

  2017年,通安镇组建了“青春通安”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吸纳了固定青年志愿者30余人。经过四年的发展,30人的志愿者队伍已经扩展到了近200人。

  “青春通安”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建设、梨花节、太湖马拉松等开展志愿服务,志愿服务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累计时长超1000余小时。通安镇面向辖区内青少年儿童开展的“树山娃”快乐大本营系列活动每年都深受居民好评,2021年暑期开设的4个“家门口的暑托班”,为辖区居民提供教育和托管相结合的服务,为辖区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健康学习环境的同时,也着力解决双职工家庭无人照看孩子的实际困难。

  “青春遇见”彰显青年“精气神”

  通安镇广大青年着力从“面对面”向“心贴心” 形式转变,充分展现作为通安青年的自豪感与时代青年的风采。通安镇发布了《青春遇见通安》微电影,并推出通安镇IP形象“彤彤”,通安镇的青年代表还录制了“苏州青年说”,一展通安青年的风采。小品《文明创建二三事》、音乐快板《乐居通安》、舞蹈《古韵今风》、小品《家庭纪检委》……一系列精品节目接地气、现活力,全方位地展现着青春力量。

  “青年之家”当好青年“强后盾”

  通安镇重点建设了镇级“青年之家”,深入建设学习型团组织和服务型团组织;还加强信息化建设,以青年之家网络云平台、“苏青U+平台”为载体,高标准推动共青团信息化建设,把各类平台建设成为集工作平台、信息平台、交流平台和服务平台等为一体的综合阵地。

  “青年学习社”做稳青年“定盘星”

  通安镇重点打造了“七彩树山”青年学习社,以“七彩树山”为主题,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以青年为中心,让青年当主角,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通过规划青年学习社沉浸式教育路线,依托社区现有社会组织,促进社工、社区、社会组织“三社联动”作用,借助现有功能室场,通过“联办、联创、联心、联动”发挥团组织作用。“七彩树山”青年学习社还获评了市级青年学习社。

  “青年文明号”引领服务“金字塔”

  2021年,树山村“小年”志愿服务队、华通六区“花扬”青年服务队还获评了市青年文明号。“小年”志愿服务队是以树山村村民需求为导向,为村民提供梨树栽培与养护技术指导,助力销售“树山三宝”。华通六区“花扬”青年服务队以“创新实践,拼搏奉献”为主线,在华通六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大量内容丰富的便民、惠民、利民活动,给社区带去一份活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