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我们的红香芋,对温度、水分、光照、土壤要求是非常高的,终霜之后,我们这些农户没日没夜地忙,就是为了你们手里这‘红家伙’,别看它们看起来好像跟普通芋头没大差别,但吃到嘴里,香腻粉糯、口感润滑得很。”家住常州金坛区直溪镇建昌村的薛女士激动地将身后的红香芋分至由金坛区司法局领导带头,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及部分驻村律师们随行人员的手中。
金坛建昌红香芋口味独特,营养价值高,先后获得了1998年、2001年常州市名优特新农副业产品,2002年被认定为江苏省无公害产品。
这位薛女士是金坛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老朋友了,她回忆起2020年9月份村里的土地纠纷案脸红着摇头:“要不是你们这些法律人的耐心调解,事情可能还没解决,也不会有这么大产量的红香芋。”
薛女士口中的事情,正是当时村里农户们的几十亩土地被号召“入股”,村民们闹得不可开交,只得靠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网格员们走进田间介入调解的事。
“这些都是我们自己辛辛苦苦播种、浇灌、除虫结下的果实,我不懂什么政策,也不想当什么‘股民’‘老板’,我们家一直给城里的饭店供货,自己种自己卖,够吃够用。”当时接受调解的几个农民中,薛女士情绪最为抵触。
近年来,金坛区各乡镇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民股份制合作社覆盖,通过采用“六统一”,使农民从原来农业生产的“单打独斗”提升到现在的“抱团取暖”,发挥了规模经营的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合作社成立以来,成员初步尝到了入社带来的“甜头”。在股份制合作社良好效益的吸引下,原来观望和犹豫不决的农民纷纷加入了合作社,但仍有一部分农民,因为教育程度、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能力缺失的原因下,拒绝这一利民利国举措的实施,为此,网格员们当即询问存在问题,联系驻村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拓宽渠道,结对帮扶,旨在打通“三变”最后“一公里”。
合作社里,薛女士边回忆跟驻村律师打的那段“交道”,边乐呵呵地说道:“我们这些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多亏了他们帮忙,才解决了实际问题。”
其实,不仅律师与农户们之间结成了帮扶“转变”的对子。金坛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各乡镇书记、合作社社长之间也结成了对子,他们表示,今后,由领导班子带头,分别走进基层大讲堂,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开设农村土地问题专题的讲座会定期举行,阐述“三变”的时代价值,由“顶端”入手,作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在此之前,像这样的“局长课堂”已分别走进金坛区直溪镇、朱林镇等地,开展过法律宣讲12场,受惠农民120余人。(文 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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