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日,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山西省平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异地协助取证,成功办理了一起二审改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受援人田叔叔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
2020年11月9日,年近八旬的黄阿姨来到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含泪讲述了她和老伴在2018年去山西平遥旅游时的不幸遭遇。老伴田叔叔因为入住的宾馆地下室入口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而不慎跌入,造成脑外伤,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黄阿姨为了给老伴治病用尽了积蓄,如今生活非常困难。
一审判决认定田叔叔对损害结果承担60%责任,旅游公司承担40%责任,黄阿姨和老伴不服判决决定上诉,但又苦于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于是来到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考虑到二审上诉期短,当天即指派名优律师团中擅长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律师吴芳承办此案。吴芳在认真听取受援人陈述和梳理案情之后发现缺失关键证据,但平遥县远在千里之外,外出取证费用高,吴芳在网上律师协作平台上发出的邀请也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案件跟踪回访过程中了解到情况,立即启动了异地协作机制,给平遥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函》,并通过电话多次跟平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实时跟踪证据的调取情况。在涉案宾馆停业整修的情况下,平遥县法律援助中心三次前往取证,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调取到宾馆大厅结构图,为受援人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2021年4月22日,受援人田叔叔收到了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案件成功改判,旅游公司承担60%责任,田叔叔承担40%责任。收到判决书后,黄阿姨和田叔叔特别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特意送去了锦旗和感谢信。至此,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2021年,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在工作中聚焦主责,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援温度。(文 刘建新 张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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